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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雲林縣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審核調查及低收入戶生活扶助作業要點第十四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刊登日期:2017/3/24
發文日期:2017/3/24
發文字號:府社救一字第1062610508號
主旨:修訂「雲林縣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審核調查及低收入戶生活扶助作業要點第十四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函: 檢送「雲林縣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審核調查及低收入戶生活扶助作業要點第十四點」1份。
正本:本府各單位(本府社會處除外)、本府所屬一級機關、本府所屬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本府行政處(法制科)、本府行政處(文書科)、本府社會處
附件:
  • 作業要點
  • 對照表
  • 總說明